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教发(2011)19号

关于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1〕7号)和学校《关于开展201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教发〔2011〕13号)精神,为鼓励我校教师、教辅人员及管理人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也为宣传、推广我校优秀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1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在2009年和2011年评出的校级特等奖、一等奖中,择优推荐6项申报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材料
材料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二)一式十份;
材料2、成果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一式十份;
材料3、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一式一份。申报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
申报材料要求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2009年校级特等奖、一等奖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请按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将上述申报材料于2011年4月15日前报送学校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其中材料1、材料2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2011年新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并拟申报201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请在填报校教学成果奖相关申报材料的同时,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关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
(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在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中,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四、成果展示网站
申报201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包括2011年新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可根据需要制作成果展示网站,并在网上填报时提供相关链接地址。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尤伟;地址:仙林校区行政南楼249;电话85866287;电子信箱:jwc-jxyjk@njupt.edu.cn。
本通知和相关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文件下载区下载。
主题词:教学成果 申报 通知 |
|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 2011年4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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