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关于加强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1-19 浏览次数: 1216

各院(系)、部、处,校直属二级单位:

十一月十五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为切实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20014号文)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1号文)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迎接2007年教育部对我校的教学评估,要求从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全校所有教授、副教授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上一门课。在学校职能部门任职的教授、副教授上课问题,由其所在学科所挂靠的学院(系)负责安排,落实。

特此通知!

 

南京邮电大学    

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