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本科学生办理成绩单的暂行规定(修订)
发布时间: 2021-06-04 浏览次数: 7306

为规范学生办理成绩单的管理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管理理念,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规定。

一、就业与毕业成绩单

学生就业与毕业成绩单,由学生所在学院(部)于学生就业与毕业的当年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加盖学院(部)公章,报教务处审核后再加盖教务处公章。每名学生的就业与毕业成绩单一般分别只能打印一份。

二、出国成绩单

1.在校生:需本人申请,征得学院同意方可办理。

2.往届生:(1)本科毕业三年以内学生:需本人申请,填写《一般事务申请表》,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如需办理出国用英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提供我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另需提供当事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保研学生原则上在研究生毕业前不允许办理出国成绩单等材料。(2)本科毕业满三年学生:出国成绩单等材料在档案馆办理。

3.办理流程:(1)在校生或本科毕业不满3年学生出国成绩单经学院同意后,利用身份证或教务管理系统账号密码登陆(在校生亦可使用校园卡登陆)自助打印机打印出国成绩单等材料,在校生扣费时使用校园卡扣费;毕业生则需要先行缴费或利用他人校园卡代为扣费。(2)本科毕业满三年学生出国成绩单等材料办理流程请按照档案馆要求办理。

学校允许往届生在离校后两年内回校修读课程,并按照课程最高成绩计入出国成绩单。

4.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7]270号,苏财综[2007]68号,苏教财[2007]36号)中相关规定,学校根据翻译工作量和低于市场价的原则收取翻译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5.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时间;若需至财务处缴费则需根据财务处工作时间办理。

6.办理地点:

教务处:仙林:行政南楼251;三牌楼:行政北楼110室;

档案馆:仙林图书馆楼一楼,北门右侧进入。

自主打印机:仙林行政南楼2楼楼梯旁、仙林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大厅(图书馆东门进)、三牌楼行政北楼一楼(东门进)

7.其他说明:中英文绩点说明可根据需要提供。

三、其他成绩单

其他成绩单需本人申请,经学院分管院长同意后,由学生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注明成绩单用途,同时加盖学院(部)公章,报教务处审核后再加盖教务处公章。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11421日印发的《南京邮电大学本科学生办理成绩单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教务处和档案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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