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江苏省财政厅批准的学分制收费办法以及《南京邮电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校财发〔2019〕9号),现将2017-2020级学生(含编入2017-2020级的学生)2020-2021学年重修学分收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7日。
本次公示各专业学生2020-2021学年重修学分(附件1)。除重修学分外的学费标准,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校财发〔2019〕9号)(附件2)中的《各专业(类别)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具体缴费方式请详见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学生缴费须知(附件3)。
请组织2017-2020级的在籍学生(含编入2017-2020级的学生)予以核实,若有异议,需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审核后确有异议的,填报《南京邮电大学重修学分收费异议汇总表》(附件4),由学生本人签字,经分管教学院长(主任)签字盖章,于2021年6月17日前反馈教务处教务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5866257。
教务处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重修学分公示.xlsx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校财发〔2019〕9号).pdf
附件3:学生缴费流程.pdf
附件4:南京邮电大学重修学分收费异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