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试卷印刷及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部):
《南京邮电大学试卷印刷及管理工作规定》已由教学例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南京邮电大学试卷印刷及管理工作规定
自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起,学校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印刷工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印刷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试卷印刷及管理工作,根据《南京邮电大学考试管理规定》及几年来的实施情况,特对原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订本规定。
一、试卷母卷制作
1.试卷母卷须采用南京邮电大学试卷样板格式(2006年6月25日发布)。
2.母卷须用打印机打印,文字图表清晰准确,无漏页漏项。
3.命题纸须采用学校规定格式的16K复印纸。
4.如因母卷自身格式或内容问题导致试卷印刷问题,责任由母卷制卷教师承担。
二、试卷母卷送交
1.试卷母卷应由课程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指定的专人送交。
2.送印母卷应填写《南京邮电大学试卷付印单》,并经过学院分管院长签字批准。试卷印刷数量应留有足够备用,考场数多的一般按每个班级考场40份试卷,并留一定数量备份。对试卷印刷有特殊要求的,应明确说明。
3.正考试卷母卷最迟应在当学期考试周开始前10天或10天以上在印刷单位收取试卷的时间范围内送到指定地点(补考考试等母卷送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印刷单位进行登记后开具《南京邮电大学试卷送印回执单》交送卷教师作为领取试卷的凭证,务必妥善保管。
4.送交的母卷须密封。
三、试卷印刷
1.印刷单位派专人在第8周、第17、18、19周到我校收取密封的母卷和发放试卷。
2.试卷分装按每个班级考场40份试卷卷起密封并贴课程标签,根据实际考试人数提供给学院10-50份备用试卷,以备考试过程中使用。少于300份的试卷一般不分装。
四、试卷领取
1.各学院最迟应在考试前两天指派专人凭《南京邮电大学试卷送印回执单》(如遇考试时间为星期一或星期二,则须在前一周星期五)在印刷单位发放试卷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向印刷单位领取试卷。
2.考试需用的草稿纸与试卷一并领回,草稿纸的分装工作由学院自行安排;除试卷外的其他考试必需材料(如考场座位表、考场情况记录表、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重修重考学生名单等)或学院自行规定考试需用的材料的准备、整理工作由学院自行安排。
3.学院或主考教师在领取试卷后要认真检查试卷印制质量,如有缺页、字迹模糊等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保密要求
1.试卷准备的各个环节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所有接触试卷的相关人员应严格落实保密责任。
2.印刷单位的收卷和发卷人员原则上不接触试题。
3.各学院领回试卷后应做好试卷存放的安全保密工作,所有接触试卷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密,试卷命题后至开考前应有专人保管。如因保管不善而导致泄题,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它说明
实行考教分离的课程试卷印刷和管理工作另行规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南京邮电大学试卷印刷及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废止,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主题词: 试卷 印刷 规定 |
| |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 2012年11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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