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科】关于对我校2011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STITP)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4-05 浏览次数: 266

关于对我校2011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STITP)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STITP工作程序,经校STITP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于5月中旬对2011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结题验收组织单位

省级项目、招标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验收,校级重点、校级一般项目由各学院(部)组织专家验收。

二、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立项人(负责人)根据不同项目类别的结题形式做好结题验收的准备工作。具体验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结题形式见下表:

项目类别

结题形式

  

硬件类(A类)

实物调测

现场验收(学生汇报5分钟左右,实物演示答辩10分钟左右)

软件类(B类)

软件演示

理科与人文社科类(C类)

答辩

现场答辩(学生汇报5分钟左右,提问及答辩10分钟左右)

2.项目组成员要认真总结项目研究结果,并于511日前将结题表、项目成果简介和项目报告各一份交至各学院(部),同时提交全部材料的电子稿,电子稿命名规则为“项目编号+立项负责人姓名+内容”,如“2009001朱珉结题表”。

3.每个项目组成员都要同时参加答辩,并明确本人在该项目中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应准备答辩用PPT文件,用于介绍本项目的研究内容、方法、成果及特色、创新点、研究体会和展望等内容。要求突出重点、简洁明了、特色鲜明。相关PPT文件与项目验收材料一并留档保存。

4.验收专家组一般由三人组成,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组长应由有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聘请学院(部)外相应职称的专家。

5.各学院(部)验收专家组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掌握优秀项目的质量和数量,评定成绩为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左右,最多不超过20%

三、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部)将省级项目、招标项目的结题材料、校级重点、校级一般的结题安排表于517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聘请专家对省级项目、招标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校级重点、校级一般项目结题后,各学院(部)将结题材料按项目编号整理后归档自存(归档材料包括立项申请表、立项书、中期检查表、结题表、项目成果简介、项目报告),并将项目验收成绩表、项目验收成绩为优秀的项目成果简介(文本及电子稿)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各学院(部)对学生参加STITP项目全过程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颁发证书并记载自主个性化学分。

请各学院(部)认真准备、做好本次STITP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附件: 2011年STITP项目结题验收安排表.doc
         结题表.doc

         项目成果简介模板.doc
         2011年STITP项目结题成绩表.xls

                      
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领导小组

                                (教务处代章)

                             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