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2011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STITP)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STITP工作程序,经校STITP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于5月中旬对2011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结题验收组织单位
省级项目、招标项目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验收,校级重点、校级一般项目由各学院(部)组织专家验收。
二、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立项人(负责人)根据不同项目类别的结题形式做好结题验收的准备工作。具体验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结题形式见下表:
| 项目类别 | 结题形式 | 备 注 |
| 硬件类(A类) | 实物调测 | 现场验收(学生汇报5分钟左右,实物演示答辩10分钟左右) |
| 软件类(B类) | 软件演示 |
| 理科与人文社科类(C类) | 答辩 | 现场答辩(学生汇报5分钟左右,提问及答辩10分钟左右) |
2.项目组成员要认真总结项目研究结果,并于5月11日前将结题表、项目成果简介和项目报告各一份交至各学院(部),同时提交全部材料的电子稿,电子稿命名规则为“项目编号+立项负责人姓名+内容”,如“2009001朱珉结题表”。
3.每个项目组成员都要同时参加答辩,并明确本人在该项目中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应准备答辩用PPT文件,用于介绍本项目的研究内容、方法、成果及特色、创新点、研究体会和展望等内容。要求突出重点、简洁明了、特色鲜明。相关PPT文件与项目验收材料一并留档保存。
4.验收专家组一般由三人组成,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组长应由有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聘请学院(部)外相应职称的专家。
5.各学院(部)验收专家组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掌握优秀项目的质量和数量,评定成绩为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左右,最多不超过20%。
三、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部)将省级项目、招标项目的结题材料、校级重点、校级一般的结题安排表于5月17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聘请专家对省级项目、招标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校级重点、校级一般项目结题后,各学院(部)将结题材料按项目编号整理后归档自存(归档材料包括立项申请表、立项书、中期检查表、结题表、项目成果简介、项目报告),并将项目验收成绩表、项目验收成绩为优秀的项目成果简介(文本及电子稿)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各学院(部)对学生参加STITP项目全过程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颁发证书并记载自主个性化学分。
请各学院(部)认真准备、做好本次STITP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附件: 2011年STITP项目结题验收安排表.doc
结题表.doc
项目成果简介模板.doc
2011年STITP项目结题成绩表.xls
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领导小组
(教务处代章)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