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醒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卷印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印刷工作由经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印刷单位承担。为了做好本学期的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南京邮电大学试卷印刷及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教发〔2009〕22号),现就试卷母卷提交和考卷领取时间强调和提醒如下:
1.试卷母卷送交时间:
集中安排的考试,须在考试周开始前10天或10天以上,分散安排的考试,须考前10天以上。
2.试卷母卷送交要求:
试卷母卷应密封后连同《南京邮电大学试卷付印单》由课程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指定的专人送交到教务处文印室,地点,仙林行政南楼233室,联系人:苏自平,联系电话:85866578。未按规定交卷的,若产生不良后果,责任由交卷教师承担。
3.考卷领取时间:
考试前2天(如遇考试时间为星期一或星期二,则须在前一周星期五)领取试卷和草稿纸地点:仙林行政南楼233室,联系人:苏自平,联系电话:85866578。
4. 考卷领取要求:
教师在领取试卷后要认真检查试卷印制质量,如有缺页、字迹模糊等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实行考教分离的课程由于试卷组织的特殊性,领卷等工作按照考教分离安排进行。
教务处
2011年12月12日
南京邮电大学试卷印刷及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自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起,学校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印刷工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印刷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试卷印刷及管理工作,根据《南京邮电大学考试管理规定》,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试卷制卷
1.试卷须采用南京邮电大学试卷样板格式(2006年6月25日发布)。
2.试卷须用打印机打印,文字图表清晰准确,无漏页漏项。 3.命题纸须采用学校规定格式的16K复印纸。
4.如因试卷自身格式或内容问题导致试卷印刷问题,责任由制卷教师承担。
二、印刷母卷提交
1.试卷母卷应由课程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指定的专人送交。
2.送印试卷应填写《南京邮电大学试卷付印单》,并经过学院主管院长签字批准。试卷印刷数量应留有足够备用,考场数多的一般按每个班级考场40份试卷,并留一定数量备份。对试卷印刷有特殊要求的,应明确说明。
3.试卷母卷最晚应在当学期考试周开始前10天或10天以上送到教务处指定工作人员处,教务处工作人员在进行登记后给送卷教师开具《南京邮电大学试卷送印回执》,送卷教师应妥善保管此回执,作为领取试卷的凭证。
4.送交的母卷须密封。
三、试卷印刷
1.教务处工作人员将密封的母卷交至指定的印刷厂印制。
2.指定印刷厂在规定时间内将印刷并分装好的试卷送达指定地点。
3.试卷分装按每个班级考场40份试卷卷起密封并贴课程标签,根据实际考试人数提供给学院10-50份备用试卷,以备考试过程中使用。少于300份的试卷一般不分装。
四、试卷领取
1.各学院最晚应在考试前两天指派专人凭教务处开具的《试卷送印回执》(如遇考试时间为星期一或星期二,则须在前一周星期五)到教务处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2.考试需用草稿纸与试卷一并领回,草稿纸的分装工作由学院自行安排;除试卷外的其他考试必需材料(如考场座位表、考场情况记录表、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重修重考学生名单等)或学院自行规定考试需用的材料的准备、整理工作由学院自行安排。
3.学院或主考教师在领取试卷后要认真检查试卷印制质量,如有缺页、字迹模糊等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保密要求
1.试卷的各个环节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所有接触试卷的相关人员应严格落实保密责任。
2.教务处收卷和发卷人员原则上不接触试题。
3.各学院领回试卷后应做好试卷存放的安全保密工作,所有接触试卷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密,试卷命题后至开考前应有专人保管。如因保管不善而导致泄题,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它说明
实行考教分离的课程试卷印刷和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另行规定。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