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秋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需要在2011年秋季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初审,教务处审定通过后,由各学院做好落实安排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9月9日之前,上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书面申请。
2、9月16日之前,上报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表(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姓名、班级、学号、课题、指导教师、毕业设计地点、类型、类别等有关信息)。
3、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按照2010年11月印发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执行。
2011年秋季毕业设计(论文)于9月19日起至12月23日止,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各环节的管理工作。
教务处
201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