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科】关于统计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业绩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5-10 浏览次数: 106

关于统计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业绩点的通知

各学院: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已经结束,学生修读课程信息已确定,按照人事处要求,为及时汇总教学工作量,现对各学院承担的本学期教学工作业绩点部分进行统计。

一、       统计依据

请各学院以《南京邮电大学业绩计算暂行办法》(校人发〔20112号)第二条关于教学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为依据,统计教学工作业绩点。

二、统计时间范围

2011212011831

三、具体统计要求

本次统计仅限于教学工作业绩点部分。

本次教学工作业绩点计算细化为5个方面,分别为课程中理论课(表1-1)、课程中实验课(表1-2)、独立设课实验(表1-3)、实践教学(表1-4)、STITP(表1-5)。按照相应的统计和填表说明分别填入相应的数据,并将统计的汇总数据填入《2011上半年本科教学工作业绩点统计表》中的总表。

具体要求:

1.教学工作业绩点需要统计到教师本人。

2.党政管理干部承担教学工作的,请在备注栏说明,并用红色标明。

3.各学院可从正方教学管理系统---选课管理---选课课程调整---必修课课程调整(开课学院)/全校性公选课课程调整模块中导出应统计学年学期本学院承担教学工作的基础数据作为参考,并结合实际教学情况核对相关信息(例如:授课教师、理论课、实验课课时分配等)。

4. 单独开班的重修课程单独统计,并在“备注”栏进行标示。

5.根据学校规定,以下课程不在本次统计范畴内:

通达学院和海外学院学生修读的课程(即课程号以KH开头课程);

计算机应用基础能力考核课程;

辅修课程(课程号以F开头的课程);

四、填表注意事项及材料提交要求

(一)因表格中已嵌入统计公式,请各学院在填表过程中不要删除或更改表格结构,以免带来不必要麻烦。同时因部分表格在计算中需要运行宏,请将宏安全性设置为“低”,具体方法:工具----安全性--安全级--低。大家在填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总表中罗列的审核或提供单位。

(二)各学院先行填表,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

(三)如有学院交叉等问题需要与相关学院协商解决,并提交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材料。

(四)填表当中如有疑问,请与总表中列举的审核单位或部门沟通咨询。

(五)提交时间:2011525(星期三)前

提交地点:教务处综合科,仙林校区行政南楼252,联系人 张宏,8586625918951897132jwc-zhk@njupt.edu.cn

提交形式:签字盖章文稿1套,含总表、各项目分表。

配套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命名规范:原文件名后加(总表中单位序号、学院简称和时间)。如“2011年上半年本科教学工作业绩点统计表(1通信5.25)”

 附件2011年上半年本科教学工作业绩点统计表 

                                        教务处

201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