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科】关于对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开题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3-24 浏览次数: 102




南京邮电学教务处 

 

         教发〔201114

 

关于对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开题及
中期检查的
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教务处将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进程安排,对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中期检查及答辩各阶段工作进行跟踪检查。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于本学期第四周至第五周(31425日)进行,中期检查于第十周(42529日)进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各阶段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教务处将于第十一周至第十二周(5213日)期间,对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进行抽检。检查工作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检查内容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1.教师下达任务书、学生的开题等前期毕设情况,课题大小、难度是否合适,与专业是否对口,参考文献是否规范等;

2.学生的工作进度、工作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学风等;

3.指导教师指导的情况,指导教师意见填写是否详细、具体,采取的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
     4.学院毕设工作的管理情况,包括前期动员、毕设教学条件提供、毕设教学管理工作中发现问题的解决情况;
     5.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管理情况等。

二、检查要求

1.本次检查分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院自查,第十一周(5256)。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学院自查时要将工作检查落到实处,切勿流于形式,走过场,真正起到检查与督促的作用,保证质量;

第二阶段:学校抽查,第十二周(59513)。教务处将派专家组到各学院听取分管院长关于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的汇报,并抽检部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材料,检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学院应在汇报本院开题及中期检查工作的同时备齐被抽检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及中期检查表,以便检查小组调阅。抽检学生名单将于检查前两天予以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毕业设计(论文)  开题   中期检查   通知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2011324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