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7-12 浏览次数: 973

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发〔201017

 

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南京邮电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已于201061校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六月二十三

 

 

南京邮电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为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更好地选择和鼓励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与领导

(一)学校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本科生教学、主管研究生教育和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处长、研究生部主任、学生处处长、各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及专教授代表等为小组成员,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有关学科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等为成员,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组织、推荐、考核及审定工作。

二、推荐的对象、比例和方向

推荐对象为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中的优秀学生。

教务处按照教育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机制,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合理安排推免生名额的分配,进一步提高推免生工作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要求,将教育部下达的各类型限额分配,并公布各学院推荐比例和具体名额。

三、推荐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身的抱负,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关心集体。

(二)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基础扎实,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实践能力,前三年德育考评均为优良,智育测评成绩在本学院名列前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型)应排名在20%以内。

对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了校级以上的STITP(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并通过项目验收获得良好及以上的,或者获得学校认可的省级竞赛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者,智育排名应在30%以内。

(三)本着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精神,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学术培养潜质、获得校“创新标兵”称号的学生,智育排名应在50%以内,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可直接推荐免试攻读相应类型的硕士学位。

(四)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本校组织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参加本校组织的教育部考试中心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为优秀。

(五)身体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及格。

(六)经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面试合格。

(七)以下情况可以优先考虑:

1.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和校三好学生标兵获得者。

2.学校认可的国家级奖励获得者。

(八)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推荐资格:

1.被推荐前后,受刑事或行政处分的;

2.被推荐前后,必修课或限制性选修课考试出现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的;

3.被推荐前后,有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的;

4.毕业设计(论文)达不到优秀者。

四、接收专业

(一)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一般应录取在本校对应的研究生学位点(具体见附件1),本校接收非对应专业的学生比例控制在总数的20%以内;

(二)对于本校无对应研究生学位点的推免生,可以联系国内其它高校对应的研究生学位点;

(三)对于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可以联系国内著名高校(首批985高校)或211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所属研究生学位点,但总数控制在5%以内(含无对应研究生学位点的推免生)。

五、推荐程序

(一)推荐工作于每年9月进行。

(二)教务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发通知,明确推荐要求、名额初步分配、工作步骤安排等。

(三)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的特点,按照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确定并公布学院推荐综合排名方案,报教务处、研究生部和学生处备案。

(四)学生自愿申请。

(五)学院按照公布的综合排名方案对满足推荐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统一推荐资格排名。

(六)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推荐条件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向学院全体师生公布,广泛听取师生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后,报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七)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进行校级专家组的面试。经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名单,由主管教学校领导签署后向全校公布,并正式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1.推免生本科专业与接收硕士专业对应表

           2.首批985高校名单

 

 

 

 

 

 

 

 

 

 

 

 

 

 

 

 

 

 

 

 

 

 

 

 

主题词:推荐  免试  通知

 

南京邮电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623印发

 

附件1:

推免生本科专业与接收硕士专业对应表

本科专业所属学院

本科专业

接收硕士专业或专业领域

备注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通信与信息系统、电子与通信工程

 

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与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与信息系统、电子与通信工程

 

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与通信工程

 

网络工程

通信与信息系统、电子与通信工程

 

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与通信工程

 

广播电视工程

通信与信息系统、电子与通信工程

 

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与通信工程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路与系统、电子与通信工程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集成电路工程

 

光学工程、光学工程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集成电路工程

 

电路与系统、电子与通信工程

 

微电子学

电路与系统、电子与通信工程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集成电路工程

 

光电工程学院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光学工程、光学工程

 

光学

 

光电信息工程

光学工程、光学工程

 

光学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安全、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系统结构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软件工程

 

计算机应用技术

 

信息网络

 

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

 

计算机系统结构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软件工程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技术

 

信息网络

 

软件工程

信息安全

 

计算机系统结构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软件工程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技术

 

信息网络

 

软件工程(NIIT

信息安全

 

计算机系统结构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软件工程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技术

 

信息网络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测试计量技术与仪器、仪器仪表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控制工程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电气信息工程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控制工程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测控技术与仪器

测试计量技术与仪器、仪器仪表工程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控制工程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化学

信息材料

 

光学、光学工程

 

材料物理

信息材料

 

光学、光学工程

 

高分子材料

信息材料

 

光学、光学工程

 

理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数学

 

应用物理学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信息材料

 

光学工程、光学工程

 

统计学

应用数学

 

地理与生物信息学院

地理信息系统

空间信息系统

 

生物医学工程

信号与信息处理

 

模拟识别与智能系统

 

传媒与艺术学院

教育技术学

教育技术学

 

广告学

教育技术学

 

数字媒体技术

教育技术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企业管理

 

工商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

 

企业管理

 

市场营销

管理科学与工程

 

企业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

 

企业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科学与工程

 

电子商务

管理科学与工程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企业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

 

外国语学院

英语

英语语言文学

 

日语

日语语言文学

 

 

附件2:

首批985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