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清欠考试成绩录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21 浏览次数: 587

各学院(部):

本学期清欠考试将于2013522日结束,现将有关成绩提交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清欠考试成绩只记载及格或不及格,及格课程的绩点系数记为1.5,不及格课程的绩点系数记为0

2、成绩录入系统已开放,请成绩录入教师用教学秘书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录入清欠考试(正方教务系统中标注为:毕业补考,如下图所示)课程成绩。请各位教师在527日(星期一)1600前提交成绩。

3、如需将成绩录入教师调整为其他教师并用其用户名登录进行成绩的录入,请相关学院汇总教师名单及对应课程等信息后,提交至教务管理科处理。

4、录入成绩时,教师只需在五级制下,总评成绩栏录入“及格”“不及格”对于“旷考”、“作弊”的学生,教师需在“补考备注”中选择“旷考”、“作弊”,保存时总评会自动设置成旷考、作弊。

5、若有学生已参加清欠考试,但在录入成绩的名单中没有,请教师填写《清欠考试手写成绩登记表》。

6、《成绩登记表》(含《清欠考试手写成绩登记表》)上交:如果是本学院学生的成绩,请教学秘书上交一份《清欠考试手写成绩登记表》至教务处,《成绩登记表》由学院保存;如果不是本学院学生的成绩,请教学秘书上交两份《清欠考试手写成绩登记表》至教务处,上交一份《成绩登记表》至教务处。

7、教师将《清欠考试手写成绩登记表》上交学院(部)后,请教学秘书尽快(最迟不得超过527日)交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以便及时整理成绩记录。

8、《清欠考试手写成绩登记表》由教学秘书(或学院(部)有关人员)提交至教务处,不允许由学生代送。

成绩提交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刘树森,85866257。

附件:清欠考试手写成绩登记表.doc 

教务处

                                                     201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