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发〔2013〕14号)的精神,对专业有特长或对专业学习有特殊困难学生转专业工作将在本学期初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本次转专业面向2011、2012级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的学生,或经学校认可,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
二、工作步骤
1. 凡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9月6日(星期五)前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提供学生本人具有一定特长和志向的说明和证明材料或其他说明材料,并附家长(或监护人)同意的书面意见,报分管教学院长(主任)审批。
2. 各学院(部)对申请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填报《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学生申请表于9月9日(星期一)前报教务处。
3. 教务处于9月10日(星期二)前汇总各学院(部)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预审,确定有资格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
4. 教务处与相关接收学院(部)进行沟通协调,接受单位重点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动力进行考察和审核,于9月13日(星期五)前确定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三、工作要求
1.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号)文件的规定,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非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者)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2. 请各学院(部)做好转专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同时将《关于对转专业同学的特别提醒》(见附件3)告知学生,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机会。
3.请各学院(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校教发〔2012〕8号),并结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文件精神,做好转专业的相关工作。
4. 接收学院(部)要做好转入学生的学习指导、学生管理等工作。
四、说明
转专业工作联系人:于老师,电话85866256,电子邮箱jwc-jwglk@njupt.edu.cn。
附件: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关于对转专业同学的特别提醒.doc
教务处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