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保证教学的公平性,现决定对2013年3月份未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而编级、本学期已符合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的条件并提出了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且得到批准的学生组织一次清欠考试。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清欠考试的学生范围
2013年3月份未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而编级、本学期已符合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的条件并提出了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且得到批准的学生。
延期毕业的学生因为已经参加过一次清欠考试,此次不得参加,必须通过重修取得相应学分。
二、清欠考试课程范围
学生申请清欠考试的课程必须是本学期未开设的,已修过但考试未通过的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再安排清欠考试,学生必须通过重修、补考等方式取得相应学分。
三、清欠考试的成绩记载办法
清欠考试成绩只记载及格或不及格,及格课程的绩点系数记为1.5,不及格课程的绩点系数记为0。
学生申请参加清欠考试的课程及格后,可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学生退选课程申请表》申请退选该门课程的重修,经所在学院批准后,由学院工作人员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删除选课记录;若学生仍需参加重修考试以提高学分绩点(仅限本学期已网上报名者),则无需进行退选课程的申请。
四、清欠考试的申请办法、辅导与答疑、时间安排及考试要求
(一)清欠考试的申请办法
本次申请清欠考试采取学生到学生所在学院现场申请的方式,可申请清欠考试学生名单见附件1。凡需要参加清欠考试的学生请到所在学院进行申请,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资格并处理学生的申请,请各学院于10月24日前将清欠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电子版本发jwc-jwglk@njupt.edu.cn。
(二)清欠考试的辅导与答疑
课程所在学院根据参加考试人数确定安排辅导课或答疑,并于10月28日前将辅导答疑计划报教务处考试中心。辅导课一般安排1-2次课,2-6学时。辅导答疑时间原则上安排在10月31日。学生从10月29日起可在教务处网站上查询辅导答疑安排表。
(三)清欠考试的时间安排
学生报名结束后,学生从10月29日起可在教务处网站上查询课程考试时间。
根据毕业班学生的具体情况,清欠考试安排在11月4日-6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以教务处公布的考试安排表为准。
(四)清欠考试的考试要求
1.考试时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无证者不能参加考试。证件若有遗失,请及时到相关部门补办。
2.考试迟到15分钟者禁止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交卷除外)。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杜绝作弊行为。
特此通知。
附件1:可申请参加清欠考试学生名单.xls
附件2:清欠考试报名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