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发〔2014〕50号

关于发布《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务处综合各方面意见,对《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更名为《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本规定已由教学例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原《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教发〔2013〕54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理工类).doc
2015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管理学类、经济学类、文学类等).doc
| 主题词: 2015届 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规定 通知 |
|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 2014年12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