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我校课程期末考试的组织安排分为学校组织和学院组织两种,经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确认,现将本学期各课程的考试组织单位予以发布(详见附件:《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组织单位一览表》)。
说明:
1、 第13周为集中考试周1,第15周为集中考试周2,第17周为集中考试周3,第18周为集中考试周4;
2、 非集中考试周中包含任选、辅修、体育、集中实践环节、海外学院的美方课程和采用特殊考核的课程。
3、根据教学安排,本学期集中考试周时间较往年缩短,为合理安排考试,减轻学生在集中考试周内的考试压力,由学院组织考试的课程在确保教学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核实同意后,可提前到非集中考试周安排。
请各学院根据《南京邮电大学考试管理规定》完成相应的工作。
附件: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试组织单位一览表.xls
教务处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