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内容 | 相关人员 | 地点 | 备注 |
5月中上旬 | 清欠考试、终极补考 | 教务处、学院 | | |
5月中旬 | 学位课考试(原人口) | 教务处 相关学院 | | |
5月中旬 | 领证书封皮 | 各学院安排人员签领 | 通院双证、经济学院双证在三牌楼校区领取,应用技术学院毕业证封皮和继教院学位证封皮在锁金村领取,其他学院在仙林行政南楼256领取。 | 按照今年预计毕业生总数签领,学期结束后退回多余封皮(学校、学院学位授予仪式要用封皮)。 |
5月中下旬 | 打印、制作毕业(学位)证书 | 教务处、学院 | | 1、教务处负责打印毕业及学位证书; 2、 学院核对、张贴本院学生证书照片。 |
5月29日-6月5日 | 学分核算(清欠考试、终极补考成绩出来后) | 学院核查、教务处复核 | 仙林行政南楼255 联系人苏星星 | 1、教务处将目前核实情况发给各学院(含自主分、素质拓展分); 2、各学院与相关学生复核并统计学生有异议的情况; 3、学院到教务处复核(各学院时间安排另附表)。 |
5月29日-6月5日 | 绩点核算(不含自主个性化学分、素质拓展分) | 学院核查、教务处复核 | 仙林行政南楼255 联系人吴莉 | 1、教务处编写绩点计算说明书发给各学院; 2、学院核算学生绩点并公布给每一位学生; 3、对于有异议的学生,由学院到教务处复核学生绩点(各学院时间安排与学分核算时间同步)。 |
6月1日-6月10日 | 学生提交退课申请表 | 学生、各学院、教务处 | 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 学生填写退课申请表交至学院,将本学期已选且未出成绩,但之前已通过的课程申请删除,学院核查后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审核办理,若不申请删除,则不能第一批毕业。 |
6月2日-6月5日 | 毕业班学生提交办理出国成绩单申请 | 学生、各学院、教务处 | 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 学生将出国成绩单申请表和费用交到学院,学院集中到财务处缴费,教务处办理完成后通知学院集中领取。 |
6月5日 | 毕业班成绩(含自主分、素质拓展分)统计截止 | 学院 | | 第一批发证学生名单成绩统计截止6月5日,之后提交成绩的,学生证书在6月16日后发放。个别问题另行单独处理。 |
时间 | 内容 | 相关人员 | 地点 | 备注 |
6月8日-6月11日 | 绩点补充核算(自主个性化学分、素质拓展学分计入后核算) | | 仙林行政南楼255 联系人吴莉 | 1、学生可以申请将自主个性化学分、素质拓展学分不计入学分绩点计算; 2、学院复核学生绩点是否>=1.8; 3、学院复核学生绩点并公布给每一位学生。 4、对于有异议的学生,由学院到教务处复核(各学院时间安排另附表)。 |
6月11日前 | 学院提交毕业设计成绩优秀学生名单 | 各学院 | 交到实践教学科 | 《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学生名单》由实验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 |
6月12日前 | 学院提交毕业设计通过和未通过学生名单 | 各学院 | 交到教务管理科 | 《2015届毕业设计合格学生名单》、《2015届毕业设计未通过学生名单》由实验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 |
6月12日前 | 无法第一批获得双证学生提交延期毕业、结业申请表 | 各学院 | 交到所在学院汇总 | 学生可以选择延期毕业或结业,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申请结业的学生,须附家长同意的书面材料。 |
6月12日前 | 学工处提供因受处分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受处分未评议学生名单 | 各学院,学工处 | | 1、学院按照学工处要求将违纪学生评议材料尽早交学工处; 2、学工处按照《南京邮电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第三条提供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受处分未进行评议的学生名单。 |
6月12日前 | 学工处提供学生违纪评议材料、评议结果 | 各学院,学工处 | | 1、学院按照学工处要求将有一次考试作弊受处分学生名单和评议材料尽早交学工处; 2、学工处6月12日前将有一次考试作弊受处分学生名单(含未进行评议的学生)、评议材料、评议结果报教务处; 3、根据2013年7月14日学位会会议精神,考虑到留校察看以1年为期,会议要求,今后因考试作弊而受到处分(留校察看)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材料报学位会时间与学生受处分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即9月份受处分学生申请学士学位须在来年9月份之后。 |
时间 | 内容 | 相关人员 | 地点 | 备注 |
6月12日 | 学院提交第一批获双证初审名单 和目前无法获双证学生汇总表 | 各学院 | 交到教务管理科 | 1、 学院将两份表格签字盖章后提交,作为6月16日左右第一批发证的依据。务必准时! 2、 第一批发证学生名单成绩统计截止6月5日,之后提交成绩的,学生证书在6月16日后发放。 |
6月15日前 | 提交第一批发证学位申请材料 | 学院 | 交到教务管理科 | 1、教务处6月14日将审核通过的第一批发证名单反馈到学院。 2、学院6月15日前提交经过学位分委会审核的第一批学位授予申请文件。 |
6月15日前 | 学院上网提交毕业设计成绩 | 学院 | | |
6月16日上午(初定) | 学位会 | 教务处,校学位委员会成员 | | 开短会,审议第一批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名单 |
6月16日下午14点以后(初定) | 发放第一批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 教务处、学工处、学院 | 仙林行政南楼255 联系人苏星星 | 1、 学院指派专人到教务处领取学生证书; 2、 学院按照学工部门要求发放学生证书。 |
6月16日以后 | 分批次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 教务处、学工处、学院 | 仙林行政南楼255 联系人苏星星 |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毕业申请表,学院初审毕业、学位结果,教务处审核,一般每周三、周五各发放一批; 2、学院指派专人到教务处领取学生证书; 3、学院按照学工部门要求发放学生证书。 |
6月17日-18日 | 学位授予仪式 | 各学院 | 各学院自行安排 | 待校办发通知。程序:主持人主持授予仪式——校领导讲话——教师代表讲话——学生代表讲话——学生着学士服按序上台——授予学位证书(仅外壳)并拨流苏。 |
6月19日之前 | 学院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及成绩汇总表 | 各学院 | 交到实践教学科 | 《南京邮电大学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及成绩汇总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书面文件及电子版) |
6月16日-7月15日 | 学院分批归档已毕业学生成绩单、汇总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表 | 各学院,教务处 | 仙林行政南楼255,联系人吴莉 | 学院按照《南京邮电大学本科学生办理成绩单的暂行规定》打印已毕业学生成绩单、盖学院公章后到教务处加盖成绩专用章,汇总《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表》。毕业生成绩单、《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表》均一式两份,一份由学院指派专人(结合学工部门要求)装入学生档案,另一份由学院指派专人装入档案盒(档案盒可到档案馆领取,装档方法另行通知),并于下学期开学2周内以学院为单位交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由教务管理科统一转交学校档案馆。 |
时间 | 内容 | 相关人员 | 地点 | 备注 |
7月3日前 | 学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 各学院 | 交到教务管理科 | 含学院第二批学位授予申请文件,需要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学位申请表并附材料。 |
7月6日 | 提交毕业班学生成绩 | 各学院 | | |
7月8日左右 |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后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 教务处、学工处、学院 | 联系人苏星星 | 1、根据学位委员会审议结果发证,一般会后1-2天; 2、学院指派专人到教务处领取学生证书; 3、学院按照学工部门要求发放学生证书。 |
7月上旬 | 补学换证考试 | 学生、相关学院 | | 学生按规定程序提交申请,并签署相关协议。 |
7月上旬 | 学历注册工作 | 教务处 | | 按教育厅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