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5年7月5日结束,现将有关成绩提交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为做好2015届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对于本学期有毕业班学生参加考试的课程,请在学生考试后尽快组织教师阅卷,并于7月7日16:00前提交考试成绩。
(1)7月5日之前提交成绩时,必须所有成绩全部录入后方可提交。
(2)7月6日-7月7日之间提交成绩时,可以先提交毕业班学生成绩(非毕业班学生成绩可为空),打印成绩登记表,并将成绩登记表送学院、教务处各存档一份。待非毕业班学生的成绩确定后,再补充录入并提交非毕业班学生的成绩。(任课教师在补充录入非毕业班学生成绩的过程中,不得修改已提交的毕业班学生的成绩!)
注:第(2)项做法仅限于含有毕业班学生的课程,可提前录入毕业班学生的成绩,如全部是非毕业班学生参加考试的课程,必须录入所有成绩后方可提交,成绩不能为空。
2、非毕业班学生成绩须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成绩录入系统将于2015年7月12日下午16:00关闭。请通知各位教师务必及时上网提交成绩并打印《成绩登记表》。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录入和打印。
3、为避免跟班重修学生成绩提交出现遗漏的情况,请各学院(部)各门课程指定一名教师负责组织该部分学生的成绩录入并将课程、教师信息报教务处备案,每门课程确有需手写成绩提交的,请集中在一份《手写成绩登记表》上,由承办教师签名后交至教学秘书处。
4、《成绩登记表》(含《手写成绩登记表》)上交:如果是本学院学生的成绩,请教学秘书上交一份《手写成绩登记表》至教务处,《成绩登记表》由学院保存;如果不是本学院学生的成绩,请教学秘书上交两份《手写成绩登记表》至教务处,上交一份《成绩登记表》至教务处。
5、承办教师将《手写成绩登记表》上交学院(部)后,请教学秘书尽快(最迟不得超过7月12日,毕业班学生手写成绩不超过7月7日)交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以便及时整理成绩记录。
6、《手写成绩登记表》由教学秘书(或学院(部)有关人员)提交至教务处,不允许由学生代送。
成绩提交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吴莉,85866256。
教务处
2015年6月17日
附件1:成绩录入常见问题解答.xls
附件2:网上录入成绩步骤及注意事项.doc
附件3:手写成绩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