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海外及国内著名高校交流培训方案》(校教发〔2012〕1号)和《南京邮电大学赴国内外高校本科访学生成绩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教发〔2014〕43号)的要求,请各学院通知2014-2015学年赴国内外地区高校访学学生进行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具体要求如下:
1.9月11日之前将《南京邮电大学国内外高校访学项目成果汇报表》(不少于2000字),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本发送到jwc-sjjxk@njupt.edu.cn。
2.9月25日之前将审核签字后的《南京邮电大学赴国内外高校本科访学生学分认定和成绩转换申请表》以及访学高校发放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原件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请学院通知到每位学生。
教务处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