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海外及国内著名高校交流培训方案》(校教发〔2012〕1号)和《南京
邮电大学赴国内外高校本科访学生成绩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教发〔2014〕43号)要求,请各学院
通知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赴国内外地区高校访学学生进行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相关工作,具体要求
如下:
一、访学结束并已返校的学生
1.3月11日之前将《南京邮电大学国内外高校访学项目成果汇报表》(不少于2000字),交到教
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本发送到jwc-sjjxk@njupt.edu.cn。
2.3月25日之前将审核签字后的《南京邮电大学赴国内外高校本科访学生学分认定和成绩转换申
请表》以及访学高校发放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原件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未收到成绩单的同学
,等收到成绩单后一起提交。
二、本学期在外访学学生
1.《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访学学习计划表》有改动者, 3月11日之前将情况上报到学院、教务处
。
2.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2012-2015级学生课程补改选及重修报名的通知》
要求,做好校内相关课程的退选、补改选及重修报名工作。
教务处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