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本学期自学重修考试将于2016年4月22日结束,现将有关成绩提交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成绩录入系统已开放,请成绩录入教师用教学秘书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录入自学重修考试课程成绩。正方教务管理系统网址: http://jwxt.njupt.edu.cn/,亦可通过学校主页(www.njupt.edu.cn)—快速通道—教务导航—综合信息服务—教务管理系统,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课程考试成绩须在该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提交。成绩录入系统将于2016年4月25日16:00关闭。
2、如需将成绩录入教师调整为其他教师并用其用户名登录进行成绩的录入,请相关学院(部)汇总教师名单及对应课程等信息后,提交至教务管理科处理。
3、自学重修考试以实际卷面分数录成绩,建议直接在“总评”栏录入卷面分数。
4、录入成绩时,对于“旷考”的学生,教师需在“备注”中选择“旷考”,保存时总评会自动设置成旷考。如出现学生作弊情况,教务处在收到作弊情况记录表后将在系统里进行作弊处理,处理好后通知学院(部),由教学秘书通知相关老师重新打印《成绩登记表》。
5、若有学生已参加自学重修考试,但在录入成绩的名单中没有,请教师填写《自学重修考试手写成绩登记表》。
6、《成绩登记表》(含《自学重修考试手写成绩登记表》)的上交:《成绩登记表》由学院(部)保存。《自学重修考试手写成绩登记表》一份由学院(部)留存,一份请教学秘书交至教务处。
7、教师将《自学重修考试手写成绩登记表》上交学院(部)后,请教学秘书尽快(最迟不得超过4月25日)交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以便及时整理成绩记录。
8、《自学重修考试考试手写成绩登记表》由教学秘书(或学院(部)有关人员)提交至教务处,不允许由学生代送。
成绩提交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吴莉,85866257。
教务处
2016年4月11日
附件:自学重修考试手写成绩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