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2017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办发〔2017〕4号)文件精神和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将2017年劳动节期间教学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天)为公休日,5月1日(劳动节、星期一)为法定节假日。
放假停掉的课时,由教师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安排补课。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