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相关的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改革方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提出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意见,经学校批准后,组织专业论证、履行报批手续。

三、组织专业培养方案的制(修)订与实施。组织落实教育部、江苏省的专业认证与评估等工作及学校专业检查工作;组织一流专业、品牌、特色专业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四、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包括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材建设和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改革;负责各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申请立项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鉴定、教学成果申报和评审工作。

五、负责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查与证书发放工作。负责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六、负责辅修专业管理和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接受和管理进修生和旁听生。

七、提出校历安排方案,负责全校教室调度和本科生的排课选课工作,组织与管理全校性基础课程统一考试,国家四、六级英语(日语)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及课程考核工作。

八、组织开展本科实验教学改革,负责实验课程和实践性环节管理及质量考核。

九、组织大学生学科性竞赛和大学生科研训练工作;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和学院举办各类学术文化节。

十、开展各类优秀学生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及评价等改革与实践。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科教学和实验经费的预算和分配计划,并检查经费使用效益。

十二、组织全校本科教学编制、岗位和工作量的核算,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本科教学、教务方面的数据统计。积极推进信息化及现代化管理,不断完善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十四、负责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教材选用制度,审批并落实讲义印刷,保证教材质量,负责教材征订、发放等工作;

十五、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生、入学、就业、学生奖惩、师资队伍建设及语言文字规范化等工作。

十六、按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十七、正确、及时、完整地向学校报送各类信息。

十八、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职责

一、负责教师培育、教学竞赛、教学评优评奖、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教材建设等办法的制(修)订。

二、研究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动态,提出教师教学发展方面的改革意见,开发、设计与实施教师教学培训项目。

三、研究在线开放课程等“金课”相关政策,维护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深入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

四、负责组织国家级、省级各类课程培育、遴选、申报和建设与应用等工作。

五、配合教务处,落实学校教材建设规划、教材选用制度,审批并落实讲义印刷,保证教材质量,落实教材征订、发放等工作。

六、完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教学组织考核。

七、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