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9届结业生补学换证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因课程考核不及格而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后一年内凭结业证书复印件申请参加补学换证考试,每门课程补学考核仅限一次。学校决定在
因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申请结业的学生,务必于7月9日前将结业申请、补学换证考试申请交到教务科,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单独安排补学换证考试。
特此通知。
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09-07-01浏览次数:354
关于组织2009届结业生补学换证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因课程考核不及格而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后一年内凭结业证书复印件申请参加补学换证考试,每门课程补学考核仅限一次。学校决定在
因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申请结业的学生,务必于7月9日前将结业申请、补学换证考试申请交到教务科,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单独安排补学换证考试。
特此通知。
教务处教务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