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科】关于专业目录调整情况说明及新专业申报相关工作布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0-18 浏览次数: 763

各学院:

 

教育部近日颁布了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2,以下简称新目录)仍然按照学科门类、专业类和专业三个层次进行划分,依据时代性、适应性、科学性和开放性的原则,保留了一批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调整了一批内涵不够清晰、名称不够规范、区分度较小的专业,增设了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急需以及应用性强、行业针对性强的新专业。

经过修订,高校的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加到12个,新增了艺术学门类;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352种基本专业和154种特设专业构成。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3,以下简称新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每10年修订一次,基本专业每5年调整一次,特设专业每年向社会公布。

经过本次专业目录调整,我校的本科专业由原来的44个变为41个,跨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及22个专业类。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信息工程专业合并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工学,电气类);原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工程、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专业合并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电子信息类)。详见学校专业设置一览表(讨论稿)(附件4)。

新规定首次对高校专业设置实行备案和审批两种制度。今后,只有设置尚未列入新专业目录的新专业,才需要经过教育部审批。而设置新专业目录内除国家控制布点以外的专业,均无需审批,而是采取备案的方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34号)(附件5)要求,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的申报将按照新目录和新规定执行。申报新目录中的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6),申报新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新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7)提交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经公示后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请拟增设新专业的学院根据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于102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4. 学校专业设置一览表(讨论稿)

   5.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6.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7.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教务处

201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