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教发〔2011〕28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及对2009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1〕14号)文件精神,为鼓励教师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研究性教学与学习,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形成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内涵建设新亮点,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教育发展水平,提高学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省级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及2009年立项的省级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省教改立项课题申报
(一)申报范围
1.在校级教改立项课题(含重点招标课题)中择优遴选推荐申报,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各类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的高等教育教改课题,没有鉴定结题或经教育厅审核未能通过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
2.选题应依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和我校的实际情况,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11年江苏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二)立项条件
各类省级教改课题立项的基本条件为:
1.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突出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具有较好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5.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在经费和条件保障等方面有保证。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课题的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进一步区分为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和重中之重课题;其中,重中之重课题原则上需两所及以上高校共同申报。
(三)课题主持人。课题主持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课题参与人员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课题研究经验,并能够实际投入研究工作。
(四)申报数量:我校申报限额为6项。相关人员可争取通过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会、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省高等教育学会、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等渠道积极申报。
(五)申报办法:学校结合2011年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申报,将《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见附件1)作为学校教改项目补充指南,在省指南编号前加“S”。各学院(部)、各单位组织教师紧扣省指南和校指南先行申报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在评审出的校级重点项目(含重点招标课题)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课题。已经立项在研的校级重点项目若与省指南一致,可根据省指南填报《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进行申报,并将与2011年评审出的重点项目一起择优推荐上报。
(六)立项建设:获选的省教改课题由学校按要求负责实施,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省重中之重课题和省重点课题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学校按1∶1给予经费配套(对于相关研究会已给配套经费的推荐项目,学校不再重复配套)。
(七)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新报项目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11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指南》、《南京邮电大学2011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补充指南》填报《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在研项目直接填报《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均1式3份);
2.拟申报省级课题的,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1式1份,按序排放);
3.《申请表》及《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同时报电子文档。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集中装袋,贴上统一标识(见附件5)。
4.报送时间:请各学院于5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集中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wc-jxyjk@njupt.edu.cn,学校将组织遴选并公示遴选结果,无异议后组织推荐上报的课题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在6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二、2009年教改立项课题结题
(一)结题项目。今年将对2009年立项建设的省级教改研究项目鉴定结题。其中1项省重中之重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鉴定;3项省一般项目由省教育厅委托学校组织鉴定。
(二)结题办法。依据《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鉴定结题办法》(见附件2)组织鉴定结题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课题项目鉴定结题工作,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书》(见附件6,省重中之重课题用)或《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7,省一般课题用)。课题鉴定工作原则上在2011年底前结束。
本通知和教育厅文件、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或教研教改专栏下载,教育厅文件亦可在 “江苏教育网(www.ec.js.edu.cn)”行政公文栏浏览下载。
联系人:尤伟;联系电话:85866287。
附件
1.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2.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鉴定结题办法
3.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
4.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
5.申报材料袋统一标识
6.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书
7.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