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申报和审批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0]13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说明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的领域包括:①新能源产业。可再生能源技术、节能减排技术、清洁煤技术、核能技术,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新能源汽车等。②信息网络产业。传感网、物联网技术。③新材料产业。微电子和光电子材料和器件、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纳米技术和材料等。④农业和医药产业。转基因育种技术。创新药物和基本医疗器械关键核心技术。⑤空间、海洋和地球探索与资源开发利用。
二、申报条件
1.有一支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的教师队伍。有保证名师上讲台的措施以及切实可行的聘请国内外高水平教师的政策和保障机制。
2.有较好的办学基础,实验教学条件能较好地满足教学需要;有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满足需求的实习基地。
3.有一个目标明确、措施得当、切实可行的深化改革和重点建设方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方案能够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
4.有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的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三、工作安排
1.本次新专业的申报应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目标出发,并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及《南京邮电大学新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现有专业办学条件,对拟新增专业的教学条件、师资队伍和人才培养方案等进行全面论证。
2.本次新专业的申报按照“《目录》外专业”相关要求进行。
3.凡申报新专业的学院,请于2010年3月19日前将增设本科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支撑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jwc-jxyjk@njupt.edu.cn。
4.学校将召开评审会议,并于2010年3月31日前向教育厅上报。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申报和审批工作的通知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3. 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
高 教务处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