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品牌、特色专业
建设点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我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组织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验收标准》执行。
二、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2008年度遴选出的我校首批2个校级品牌专业建设点及5个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三、验收程序
验收采取学院自查和专家考察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学院组织对拟验收专业的改革、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交自评总结报告,特色专业要提出有关项目的特色总结报告;请专业所在学院于9月26日前将总结报告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稿发到教研科信箱jwc-jxyjk@njupt.edu.cn
(二)学校将于10月中旬在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组成由校内外专家参加的专家组,以实地考察为主的方式进行验收;
(三)经验收达到或超过南京邮电大学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验收标准的专业,由学校正式授予相应称号,并向全校公布。
请各相关学院认真准备,做好本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的检查验收工作,发挥建设点的示范作用,带动提高专业建设整体水平,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
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验收标准
附件2:2008年度校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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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品牌 特色 专业 验收 通知 |
抄送:主管校长 | |
南京邮电大教务处 | 2010年9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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