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加强考试管理、抓好考风考纪是建设优良校风学风、保证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确保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及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教学单位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和要求做好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落实与安排,对考试的组织管理、监考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巡视工作等逐一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体时间安排
(一)
1. 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安排在
2. 学院组织的期末考试原则上安排在
(二)
二、考试工作要求
期末考试前,各学院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试卷的命题及送印、安排监考(巡考)、组织阅卷和试卷等教学类档案的归档等工作。
(一)监考人员选聘和要求
1.认真做好监考人员的选派,监考人员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如落实监考任务确有困难的,经教务处同意方可使用经监考培训合格的研究生担任副监考,但同一个考场内最多只能有一名副监考由研究生担任。各学院应填写《研究生担任监考工作备案表》,经教学院长签字后于考试前报教务处备案。
2.监考人员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得变动。因故不得不作调整的,监考人员应在考前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若未办理手续而缺岗的,按《南京邮电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处理。
3.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纪或作弊企图,监考人员应立即给予口头警告;若出现考生违纪、作弊情况,监考人员应当场指出并宣布终止该生考试、没收试卷、填写《南京邮电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和《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在开考30分钟后让考生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将没收的试卷、作弊材料、《南京邮电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和《南京邮电大学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一并送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二)监考人员通知及培训
1.各学院考前要召开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会议,将监考任务通知到每位监考人员(含本学院聘请承担监考任务的研究生和非本学院教师)。
2.各学院须对选聘的监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学习有关考试管理规定,明确强调工作纪律与要求,要求每一位监考人员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时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报、批改作业、聊天、使用笔记本电脑或背对学生坐在座位上,甚至离开考场等)。
(三)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
1.各学院要把考风考纪作为重点来抓,做好考试宣传工作,重申各项规定,弘扬诚实、守信、遵纪的品德和作风,并对学生进行学风、考纪宣传教育,使学生端正态度对待考试,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考试期间,学校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电话(85866576)和举报邮箱jwc@njupt.edu.cn,教务处考试中心将及时通过教务处网站通报考试中发现的违纪现象。
(四)巡视工作
各学院要建立考试巡考制度,加强对考场的巡视和管理,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巡考人员可以由学院考试领导小组从系(教学中心)主任、辅导员、教学行政管理人员中选拔。开课学院要做到有考必巡,每场考试的巡考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制度上保证,组织上落实。
(五)试卷送印和领取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本学院所开设课程的试卷的命题和送印工作。我校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印刷工作由经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印刷单位承担,由印刷单位面向教师接收试卷母卷并发放试卷。
1.试卷母卷制作要求:
(1)试卷母卷须采用南京邮电大学试卷样板格式(
(2)母卷须用打印机打印,文字图表清晰准确,无漏页漏项。
(3)命题纸须采用学校规定格式的16K复印纸。
(4)如因母卷自身格式或内容问题导致试卷印刷问题,责任由母卷制卷教师承担。
2.试卷母卷送交时间:
在考试开始前10天或10天以上。
3.试卷母卷送交要求:
(1)试卷母卷应由课程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指定的专人送交。
(2)送印母卷应填写《南京邮电大学试卷付印单》,并经过学院分管院长签字批准。试卷印刷数量应留有足够备用,考场数多的一般按每个班级考场40份试卷,并留一定数量备份。对试卷印刷有特殊要求的,应明确说明。
(3)正考试卷母卷最迟应在当学期考试开始前10天或10天以上送至仙林校区行政南楼233室,交给印刷单位专人,联系电话:85866578;印刷单位进行登记后开具《南京邮电大学试卷送印回执单》交送卷教师作为领取试卷的凭证,务必妥善保管。未按规定交卷的,若产生不良后果,责任由交卷教师承担。
(4)送交的母卷须密封。
4.考卷领取时间:
考试前2天(如遇考试时间为星期一或星期二,则须在前一周星期五)领取试卷和草稿纸,地点:仙林行政南楼233室,联系电话:85866578。
5. 考卷领取要求:
教师在领取试卷后要认真检查试卷印制质量,如有缺页、字迹模糊等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6.实行考教分离的课程由于试卷组织的特殊性,领卷等工作按照考教分离的工作安排进行。
三、补考及辅导答疑安排
(一)补考监考安排工作落实
1. 为便于学院预先安排并落实补考监考任务,教务处将上一学年同期相应课程补考实际需要的监考教师人数发到各开课学院教学秘书邮箱,供各学院参考。各学院应预先确定补考监考人员名单并预留适量后备监考人员,并在
2. 实验课、体育课等操作或过程性考试的课程,由开课学院明确提供详细的补考安排信息(主要包括考试时间、责任人联系电话等)报教务处考试中心汇总后统一向学生公布。
3. 教务处将在寒假期间加班编排补考安排表,于
(二)补考试卷准备
学院应落实好补考试卷的准备和送印工作,此项工作原则上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印刷单位本学期接收试卷的截止时间为
(三) 辅导答疑安排
各学院要落实好补考前的辅导答疑工作,一般以答疑为主,不及格人数超过100人或不及格率超过15%的课程,可适当安排辅导课。请学院填报辅导答疑安排表,于
四、其他
(1)各学院要按照《南京邮电大学考试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对学院组织考试的具体领导和组织实施的责任, 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2)体育部有关考试工作参考执行。
(3)通达学院的期末考试及补考工作由通达学院负责安排,海外教育学院美方课程的期末考试及补考工作由海外教育学院负责安排。
(4)请各学院做好考试相关材料的留存工作,以便于试卷等教学类档案的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