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教发〔2012〕52号
关于发布《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的通知
教发〔2012〕52号
关于发布《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务处综合各方面意见,对《201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更名为《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本规定已由教学例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原《201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教发〔2011〕54号)》同时废止。
主题词:2013届 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规定 通知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2012年12月11日印发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1.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理工类)
2.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管理学类、经济学类、文学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