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科】关于做好相关专业“卓越计划”试点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5-31 浏览次数: 1863

  

教发〔201220

  

关于做好相关专业“卓越计划”试点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改革项目,也是促进我国由工程教育大国迈向工程教育强国的重大举措。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于2011年正式启动卓越计划”工作,经认真调研、积极申报,“通信工程”等四个专业已成功获批为第二批“卓越计划”专业。20124月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启动实施江苏省卓越工程师(软件类)教育培养计划的通知》(苏教高[2012]9号),我校四个国家“卓越计划”专业列入江苏省“卓越计划”一并支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我校相关专业“卓越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卓越计划”培养方案

认真贯彻国家级和省级“卓越计划”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和各专业实际情况,落实学校“卓越计划”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各专业培养方案,形成具有本校特色并切实可行的“卓越计划”培养方案。

二、“卓越计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1.为确保“卓越计划”的顺利、高效实施,请相关专业务必制定详细的“卓越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应重点阐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学生遴选

确定学生试点的规模,及参与“卓工计划”试点学生的范围与来源方式。

(2)课程体系完善与教学改革

如何通过课程体系的完善和课程教学的改革,落实学生工程素养和工程实践能力培养。

(3)企业培养

如何根据面向工程,宽基础、强能力、重应用的原则,实施校企联合培养,特别是如何落实在企业完成的教学环节,建设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方案与具体措施。

(4)师资队伍建设

如何建设一支具有一定工程经历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如何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工程岗位工作,培养具备工程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

(5)组织、人员及相关政策保障

如何构建相关组织体系,进行必要的人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提供有关政策支持,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6) 质量保障体系

如何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评价、监控和管理,制定课堂教学、实验、实习、毕业设计等包括校内课程和企业课程各教学环节的成绩考核与评定质量标准,建立面向工程人才培养的教学考评激励体系、质量保障体系。

2.针对“卓越计划”的实施,各专业需分年度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三、“卓越计划”实施

1.“卓越计划”的实施,关乎人才培养的质量,关乎“卓越计划”试点的成败,相关学院和专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 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卓越计划”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相关实施意见、指南、办法、通知、文件等,是开展“卓越计划”试点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并依此制订相关方案、计划,开展各项教学建设、管理,做好各项教学工作。

3.“卓越计划”的实施,涉及教师和学生,相关学院务必做好相应的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使相关老师和学生真正参与到“卓越计划”的教学与改革实践中来。

4.“卓越计划”试点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周密计划和认真落实是成功的关键,各专业在“卓越计划”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需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每项具体工作均要制定时间表,每项工作任务均要落实责任人,每项工作均要按期完成,确保工作落实。

5.各专业要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教学研讨会议(每月不少于1次),总结、交流前期工作情况,探讨教学工作,研究、确定下阶段工作,要定期汇报工作情况与存在的问题(每学期不少于1次),重大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随时汇报。

 

请学院将修改完善后的“卓越计划”培养方案和“卓越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卓越计划”工作计划于611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卓越计划实施  通知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201253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