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6日下午,教务处组织召开了本学期第三次教学工作例会。党委常委、副校长颜晓红,教务处处长、强化培养部主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陈鹤鸣,教务处副处长唐加山,教务处副处长、工程训练中心主任陈小惠,强化培养部副主任刘峰,强化培养部副调研员方萍,教务处副调研员方小玉,学院(部)分管教学、实验院长(主任)沈建华、周亮、程勇、肖建、徐宁、钱晨、张伟、章韵、郭前岗、高翔、李兴鳌、马延文、许建真、包刚、王俊、卢锋、刘立、卢子芳、盛大铨、韩树海、赵建红、余武、汤美玲、薛雨平、师崇群等出席了会议,校本科教学督导组组长郑会颂列席了会议。陆音因公请假。
会议主要研究了如下议题:
一、 各学院汇报“教学提升年”活动计划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现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学校决定在2013年开展“教学提升年”活动。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从指导思想、活动内容、时间安排等方面对本学院的“教学提升年”活动计划进行了汇报。
颜晓红副校长强调,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整个就业形势产生了很大影响,学校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学校竞争长远来看是人才培养质量的竞争。学校开展“教学提升年”活动不是做秀,校发1号文《南京邮电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30条指导意见,提出了量化的标准。请各学院(部)以校发1号文和党委书记刘陈在“教学提升年”活动启动会上的总结讲话为指导,抓好本科教学质量,认真制订能够解决教学工作中实际问题的方案。颜晓红副校长还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一是视教学质量为生命,强化“以生为本”的意识;二是通过开展“教学提升年”活动扩充视野,增强大局意识和国际化意识;三是各学院在开展相关活动时要突出南邮特色,把握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脉搏;四是在开展相关活动时要转作风、转教风、转学风,李克强总理说:“说破嘴皮不如甩开膀子”,我们要坚持以学生为根本,以教师为依托,定位更加科学,体系更加优化,质量更加提升。会议要求大家以学院为单位,认真研讨,真正落实,并将“教学提升年”活动计划形成文件,盖章交教务处备案。
二、学业预警工作情况分析及汇报
唐加山副处长对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唐加山副处长表示,本学期学业预警各项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希望大家引起重视。陈鹤鸣处长表示,学生学业预警比例呈上升趋势,学校开展学业预警工作的目的是引起学生、学院和家长的重视,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请各学院(部)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毕业班学生所欠学分核对
为使2013届毕业班学生清楚了解所欠学分情况,提高清欠考试报名的准确性,也为学生清晰了解自身与毕业学分要求的差距,明确所欠课程情况,为顺利按期毕业做好准备,唐加山副处长对2013届毕业班学生所欠学分核对工作进行了布置。会议要求各学院在3月29日17:00前将学生所欠学分情况按照要求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陈鹤鸣处长强调,请各学院仔细梳理包括自主个性化学分在内的毕业班学生所欠学分情况,避免给后面的工作埋下隐患。
四、下学期教学任务布置
唐加山副处长对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作了布置,对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表(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作了说明。唐加山副处长请各学院(部)于4月2日之前将对教学任务和教学进程表的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送交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陈鹤鸣处长强调,请大家认真核对教学进程表的内容,仔细测算,按照时间节点反馈意见。
五、强化培养部2011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
刘峰副主任对强化培养部2011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进行了布置,分流时间和程序等详细内容请见《关于强化培养部2011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陈鹤鸣处长补充,强化培养部2011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参照去年2010级强化培养部学生专业分流工作进行。
六、大学生创新成果展工作布置
为更广泛、深入地推动我校本科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决定举办南京邮电大学第一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会。陈小惠副处长对第一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会实施方案(讨论稿)进行了说明。颜晓红副校长表示,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会的时间计划安排在5月份。陈鹤鸣处长要求各学院(部)按照要求准备大学生创新成果展参展作品。
七、三牌楼校区作息时间调整研讨
陈鹤鸣处长对三牌楼校区作息时间调整事宜进行了说明。请各位院长在学院就“是否将三牌楼校区的作息时间与仙林校区的作息时间统一起来”广泛征求意见, 4月2日前反馈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八、其他
1. 请各位院长仔细研读学生手册中的《学籍管理办法》 ,一周内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2. 请各学院(部)核实教学任务书中课程的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填报2010-2012级课程上课周次和合班信息,详见《关于填报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中课程的上课周次和合班信息的通知》。
3.《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已由教育部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请各学院(部)发放给带毕业设计的教师和做毕业设计的学生人手一份,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领取。
教务处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