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需要在2013年秋季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初审,教务处审定通过后,由各学院做好落实安排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9月13日之前,上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书面申请。
2、9月20日之前,上报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姓名、班级、学号、课题、指导教师、毕业设计地点、类型、类别等有关信息,即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表。
3、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按照2012年11月印发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执行。
2013届秋季毕业设计(论文)于9月23日起至12月27日止,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各环节的管理工作。
实践教学科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