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16号)(附件1)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教育部平台上2013年录取数据下发到学院(部),请各学院(部)按照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核对本学院的新生录取数据,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以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核实新生入学资格。通过审核比对录取通知书、新生录取名册、档案、像片、身份证件等材料,以多种方式和渠道核实新生入学资格,及时发现并处理冒名顶替考试和入学、高考移民、中介欺诈招生等行为,严禁将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留在学校学习,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遗留隐患。
二、认真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1.依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13〕8号)要求(附件2),办理好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手续。
2.对新生因个人或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要明确标注具体原因及时间,并完善相应备案手续,对新生涉嫌违规的行为应记入学生诚信档案。
3.自2011年起,本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完成时间提前到9月底,请各学院于
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上报学校的数据做到信息齐全、客观真实、完整规范,坚决杜绝错报、漏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2: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zip
附件3:南京邮电大学2013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
教务处
2013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