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更好地做好2010级国防生和部分学院本学期前半学期课程全部结束并申请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以下简称提前毕设)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国防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1、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安排
内 容 | 时间 | 备 注 |
选题、下达任务书 | 本学期第10周前 | |
开题报告 | 本学期第10—12周 | |
中期检查 | 本学期第17周 | |
外文译文批阅 | 本学期第19周 | |
撰写报告(论文) | 本学期第20周 下学期第1—2周 | 寒假 |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 下学期第3—4周 | |
具体内容和要求按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执行。
2、相关说明
(1)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中符合预审条件的学生可参加本次提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下学期第5周至暑假,国防生去部队进行见习锻炼;
(3)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绩点低于1.7且须通过重修提高绩点的学生,不去部队见习锻炼;
(4)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下学期仍有不及格课程且必须重修的学生,不去部队见习锻炼;
(5)未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学生,不去部队见习锻炼。
二、提前毕设工作安排
1、学生资格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本学期前半学期课程全部结束、不考研且符合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核预审条件的学生。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安排
内容 | 周次 | 备注 |
选题 | 本学期第10周 | |
下任务书 | 本学期第11周 | |
开题报告 | 本学期第12—14周 | |
中期检查 | 本学期第18—19周 | |
外文译文翻译 | 下学期第4周 | |
撰写报告 | 下学期第13—15周 | |
答辩 | 下学期第16—17周 | |
具体内容和要求按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执行。
教务处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