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5〕49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培育人选”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本科教学师资队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培育工程实施办法》(校教发〔2014〕36号),现在全校范围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培育人选的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教学一线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为在聘教授。
二、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不超过5名。
三、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参照《南京邮电大学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见附件1)。
四、申报要求
1.任课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培育人选申报表(2015版)》(附件2)一式一份,并提供申报表中所列课程的教学课时列表(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教学与科研项目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主讲课程课件(电子版)等材料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套,按个人申报材料装袋。
2.各学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由学院遴选推荐,经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15年11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和《南京邮电大学2015年“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培育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南楼342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wc-jsfz@njupt.edu.cn。联系人:陈嫒琳,电话:85866570。
附件:
1.校教发〔2014〕36号-《南京邮电大学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培育工程实施办法》.doc
2.南京邮电大学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培育人选申报表(2015年版).doc
3.2015申报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培育人选课时列表.xls
4.南京邮电大学2015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培育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xls
2015年10月22日
主题词:名师培育人选 评选 通知 |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 2015年10月2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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