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标兵奖” 和“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傅亚宁发布时间:2016-03-14浏览次数:1211

教发〔20165

   

 关于开展2016年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标兵奖” 和“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本科教学质量工程,调动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和“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教学标兵奖”和“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从事普通本科教学的在编教师。

二、评选条件

按照《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和“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执行。 “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不可兼报 。

三、推荐名额

1.“教学标兵奖”推荐名额:

序号

单位

推荐名额

1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4

2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3

3

光电工程学院

1

4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3

5

自动化学院

1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7

物联网学院

1

8

理学院

2

9

地理与生物信息学院

1

10

传媒与艺术学院

1

11

管理学院

2

12

经济学院

1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4

人文学院

1

15

外国语学院

3

16

教科院

1

17

海外教育学院

1

18

体育部

1

19

通达学院

1

总计

30

2.“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推荐名额:

序号

单位

推荐名额

1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4

2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

3

光电工程学院

1

4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3

5

自动化学院

2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7

物联网学院

1

8

理学院

2

9

地理与生物信息学院

1

10

传媒与艺术学院

1

11

管理学院

2

12

经济学院

1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4

人文学院

1

15

外国语学院

2

16

教科院

1

17

海外教育学院

1

18

体育部

1

19

通达学院

1

总计

30

 

四、材料提交要求

1.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标兵奖申报表(2016版)》(附件2)、《2016年“教学标兵奖”申报者课时列表(本科)》(附件3)或《南京邮电大学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申报表(2016版)》(附件4)、《2016年“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申报者课时列表(本科)》(附件5),一式一份,并提供教改项目与成果证明、指导学生实践获奖证明、科研成果证明、发表的教改论文证明、课件、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套,按个人申报材料装袋。

2.各学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由学院遴选推荐,经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1633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南京邮电大学2016年“教学标兵奖”推荐汇总表》(附件6)、《南京邮电大学2016年“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推荐汇总表》(附件7)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仙林校区行政南楼342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jwc-jsfz@njupt.edu.cn

联系人:陈嫒琳,电话:85866570

 

请学院(部)切实加强对申报推荐工作的领导,坚持标准,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附件:

1.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标兵奖”、“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和“优秀教学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doc

2.附件2-教学标兵奖申报表(2016版).doc

3.附件3-申报教学标兵课时列表2016.xls

4.附件4-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申报表(2016版).doc

5.附件5-申报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课时列表2016.xls

6.附件6-2016教学标兵奖汇总表(2016版).xls

7.附件7-2016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汇总表(2016版).xls

 

 

 

 2016314

 

 

 

主题词:教学  奖项  评选  通知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20163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