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将于9月10日举行。笔试上午9:00开始,口试下午14:00开始。笔试考生8:30开始入场,8:45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场;口试考生13:30开始进入候考室,14:00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场。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护照等)参加考试,学生如身份证遗失,需凭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由所在学院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准考试。考生入场后需在签到表上签名,无签名者以缺考计,引起相关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考试全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考场,考生因任何原因离开考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如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我校已配备了手机信号屏蔽仪、无线信号扰断仪等防舞弊设备。
笔试收卷时要保持考场安静,考生不得讲话、站立与走动,待监考老师须对试卷、答题卡清点完毕,宣布可以离场时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口试考生在候考室内可以阅读相关书籍和资料、在不影响他人的条件下听录音磁带等,但从离开候考室始至口试结束离开考场前,不得查阅任何书刊资料、听任何音像材料;考生进入候考室也不得携带任何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违者以违规论处。
口试考生在考点内的行动路线为"单行线",即考生离开候考室、备考室、考场后,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考生的行进路线只能是:候考室→考场→考点外。考生考试结束后,要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不得逗留或喧哗。
教3楼五楼部分教室均属于考试区域(仙林考务办公室设在教3-512教室,具体考试用教室详见2016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场安排表),将实行封闭管理,9月9日晚自习至21:00结束,相关教室进行清理。请同学们务必将书包等物随身带走,不要放在教室中,以免清场遗失或影响自习。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考试期间不得接近考试区域,学生请到其它没有安排考试的教室自习。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