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5〕13 号
计算机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学校“专业建设提升工程”,做好2015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评估专业
依据《南京邮电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办法(试行)》,结合相关学院申请,经学校研究,2015年确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教育技术学”专业接受本年度的本科专业评估。
二、评估依据
我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依据《南京邮电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办法(试行)》(附件)进行。
三、评估工作安排
1. 4月,评估专业由学院组织自评,撰写自评报告,评估准备工作。
2. 4月30日前,评估专业提交自评报告和自评打分表初稿。
3. 5月15日前,自评报告修改完善,学院提交自评报告和自评打分表正式稿,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做好迎评准备。
4. 5月下旬,评估专业现场考查评估。
5. 6月,学校公示评估结果,并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发文公布。
请相关学院认真准备,严密组织,确保本年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南京邮电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办法(试行)
2.南京邮电大学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指导书
3.南京邮电大学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打分表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