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7〕23号 |
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及省级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7〕28号,附件1)和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改革研究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下半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及省级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改项目立项
(一)项目类型及立项限额
1.本次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重点招标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类型。
2.根据学校教学改革总体目标,2017年下半年拟立项校级重点项目10项(含重点招标项目),一般项目40项左右;拟立项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专项课题5项;拟立项教师教学发展研究专项重点课题1项,一般课题9项左右。
(二)申报的原则和要求
1.具体选题范围可参见学校“项目指南”(附件2)以及《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3)。若参照省指南,请在填写校《申请书》时,在省指南编号前加“S”。
2.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以及同类高教研究课题未验收者不得申报。
3.教改立项项目必须坚持研究、改革建设和实践相结合的方针,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边建设,重在改革与实践。立项项目要求选题思路清楚,目标明确,符合我校的总体教改要求,与当前教改发展趋势一致,并有一定的前瞻性,有利于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进度合理,成果具体可测、有实际效果。
4.校级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为:重点招标项目3-4年,重点项目2年,一般项目1年;学校将对校级招标项目资助3万元、校级重点项目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5万元。
5.校级重点项目验收时应在列入中国学术期刊网正式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或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南京邮电大学学术论文榜》期刊);重点招标课题验收应不低于校级重点项目验收的要求;一般项目应在列入中国学术期刊网正式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以上。
6.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备一定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和教学研究能力。其中申报重点招标项目及重点项目者应具有高级职称。
7.申报者作为项目主持人每人限报1项(包括“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专项课题”及“教师教学发展研究专项课题”),参加的项目不超过3项。申报重点招标项目者不受申报限项的限制。
详细要求请仔细阅读学校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及申请指南。
(三)申报工作进程安排
1.发布指南:学校发布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指南。
2.组织申报: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3.项目审批: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相关项目负责人填写《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并根据项目任务书内容,形成立项和研究经费分配方案,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发文公布。
4.项目启动:划拨经费,启动项目研究工作。
(四)具体规定
1.各学院(部)统一组织本单位教改项目申报工作。推荐的重点项目(含重点招标项目)不超过总项目数的一半。
2.申请者在认真阅读研究项目申请指南及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填写《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交所在学院(部)。
3.学院(部)对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由主管教学的领导签署意见后,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拟申报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集中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并提供学院(部)申报汇总表文稿1份及相关电子文档。
二、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推荐
(一)申报范围
1.在校级重点教改课题(含重点招标课题)中择优遴选推荐申报;
2.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各类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的高等教育教改课题,没有鉴定结题或经教育厅审核未能通过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凡被省教育厅作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从撤项开始6年内,不得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二)立项条件
参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
(三)申报数量及人员要求
1.我校申报限额为3项。
2.学校每个省品牌专业可申报1项省教改课题,申报数不占学校以上限额。
3.相关人员还可争取通过省高等教育学会、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会、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委员会、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省高等学校数学教学研究会、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等渠道积极申报。
4.课题主持人原则上须具有高级职称,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且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
(四)申报办法
1.各学院(部)、各单位组织教师紧扣省指南和校指南先行申报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在评审出的校级重点项目(含重点招标课题)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课题。
2.已经立项在研的校级重点项目(含招标项目)若与省指南一致,可根据省指南直接填报《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进行申报,并将与2017年下半年评审出的重点项目一起择优推荐上报。
(五)立项建设
获选的省教改课题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省重中之重课题和省重点课题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4年。立项课题原则上按重中之重课题5万/项、重点课题1.5万/项、一般课题0.8万/项予以资助,其中:省品牌专业申报立项的课题经费从省品牌专业专项经费中列支;获得相关出版社支持的项目,出版社须按上述标准资助;其他立项课题所需经费,由学校或单位统筹安排,确保项目完成预期工作目标。
(六)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新报重点项目(含重点招标项目)中有意向申报省级课题的,请在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的同时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在研重点项目(含重点招标项目)直接填报《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均1式3份)。
2.拟申报省级课题的,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一式1份,按序装订成册)。
3.《申请表》及《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同时报电子文档。
4.请各学院(部)于9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集中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提供电子文档。学校将组织遴选并公示遴选结果,无异议后组织推荐上报的课题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在9月2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车艳联系电话:85866683
电子信箱:jwc-jxyjk@njupt.edu.cn。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南京邮电大学2017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指南(下).doc
6.南京邮电大学2017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2017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