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教师进行MOOC建设与应用如何计算业绩点?
A:(1)课程对外上线奖励业绩点:课程组完成课程建设并全国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课程平台上线,按每8学时给予400个业绩点认定,由课程负责人进行分配。
(2)翻转课堂教学业绩点:利用爱课程网、学堂在线等在线开放课程平台进行校内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实验班,课程业绩点计算第一次开课业绩点系数为4,第二次开课业绩点系数为3,第三次开课及后续开课,业绩点系数为2.5。(注:翻转课堂业绩点只计算理论课学时部分;翻转课堂线下课程原则上安排在翻转课堂教室授课,以一个小班为标准计算业绩点,小班学生人数最高上限为40人;引进课程的翻转课堂教学,首次开课业绩点系数为2.5;)
(3)组织线下考试业绩点:利用爱课程网、学堂在线等在线开放课程平台进行在线学期制课程教学业绩点:课程上线后,第一次开课,业绩点系数为1,第二次开课,业绩点系数为0.5,第三次及后续开设,业绩点系数为0.25。(注:教师在线开放课程面向校外开放,平台给予的课时费全额发放给课程组老师,对外开课奖励业绩点待讨论决定)
(4)教师利用在线开放课程组织学生参加线下考试业绩点:平台支付教师教学服务费后,学校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教师线下组织考试教学业绩点:
30≤X≤200:(300+3X)/P(390元----900元)
200<X≤500:(400+2.5X)/P(900元----1650元)
500<X≤1000:(650+2X)/P(1650元---2650元)
1000<X≤5000:(1150+1.5X)/P(2650元---8650元)
X>5000:(3650+X)/P (8650+(X-5000)元)
其中X为参加线下考试人数,不足30人按照30人计算,P为理论教学业绩点单价。
注:多名教师组织线下考试请将业绩点分配到每个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