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科】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傅亚宁发布时间:2018-10-29浏览次数:1222

  教发〔201830

 关于开展二〇一九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学院应在认真总结二○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和各类型学生的培养方案,认真开展二○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一、按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进程,各学院须在本学期1231日前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拟题、审题、指导教师的落实与任务书的下达等工作。审题中要处理好题量大小、难易程度、课题类型的选择、课题与本专业方向的结合等问题,提高课题中硬软结合(含硬件)类所占的比例,工科专业工程设计类所占比例至少达到70%以上,避免近三年选题重复现象。国防生和部分专业申请提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将另行安排。

二、为了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各学院应鼓励有科研项目的指导教师积极申报团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尤其是跨专业、跨学科的团队课题的申报。认真填写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和总计划任务书,并于20181231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团队课题进行审核。

三、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各学院须做好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工作。依据任务书中所规定的内容,检查学生课题的完成情况,做好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及软、硬件等成果的验收,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

四、各学院应加强对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要尽早落实好课题以及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与沟通,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进度情况,加强过程管理,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南京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

五、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各学院应在当学期内完成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结(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结提纲撰写)。

请各学院认真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做好二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组织与管理工作。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到各学院跟踪抽查。

  

                                                            20181029

  

  

主题词:毕业设计(论文) 九届 开展 通知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201810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