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语分级教学的实施细则
现对《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中关于英语分级教学的实施制定如下细则:
一、新生入学后进行英语分级考试,分A、B班实施分级教学(贝尔英才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学生除外)。A班英语一级免修,从英语二级开始教学,B班从英语一级开始教学。较高级别的英语课程考试及格者,其低于该级别的英语课程不及格即记为重修成绩60分(考试作弊者除外)。
二、B班学生第一学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第二学期将根据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与否重新编班(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出来后进行)。同时,参考B班学生的英语一级成绩和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择优升入A班学习英语三级,并将英语三级的考试成绩计为英语二级和三级的成绩(成绩记载在第二学期),取得相应学分。
三、参加补考者,补考通过成绩按及格记,未通过按不及格记。成绩记入学生学业档案,按对应的成绩记载课程绩点。
四、本细则由教务处、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