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9〕56号
关于发布《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务处综合各方面意见,对《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进行了修订,修订后更名为《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本规定已由教学例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原《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教发〔2019〕3号)》同时废止。
2019年12月18 日
附件:1.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工学类、理学类、艺术学类、教育学类等).doc
2.202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管理学类、经济学类、文学类、法学类等).doc
主题词:2020届 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规定 通知 | ||
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 | 2019年12月18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