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1〕66号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等上级文件、以及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22年推免生工作布置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免生工作。推免生的推免管理办法、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均由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按上级文件要求向校党委汇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单位设在教务处、研究生院,由教务处负责具体推免生工作的落实,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制定推免生接收办法、专业确认和接收学生的体检组织等工作。
各学院按“管理办法”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学院2022年推免生工作。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应有教师代表参加,工作小组名单应与学院推荐专业综合排名方案一并于9月10日前报学校教务处审核,考核方案将在教务处、研究生院、校团委和各学院网站公布。
二、推荐方法
(一)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的特点,按照学校“管理办法”确定学院推荐各专业综合排名方案和考核方案,专业综合排名评价内容包括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和学生学术能力排名。学生学术能力主要考虑如下:
在校期间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竞赛(即《南京邮电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认定及分类目录(修订)》中认可的重要学科竞赛),并取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校期间在《南京邮电大学高质量学术期刊/会议目录》认定范围内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二)学生综合排名评价内容包括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和学生学术能力排名。申请符合“管理办法”中推荐条件第(二)条第1款学生,其综合排名评价中学术能力排名不超过总评价分的15%;申请符合管理办法推荐条件第(二)条第2款的学生,其综合排名评价中学术能力排名原则上不超过总评价分的50%。
(三)各学院按照公布的专业综合排名方案对满足推荐条件并报名的学生进行统一推荐资格排名。各学院向教务处推荐时,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推荐,每个专业备选不少于1人,并明确推荐排序和备选人选。
(四)对于通过竞赛获奖和发表学术论文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需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学生的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通过审核鉴定的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予推荐。
三、名额分配
2022年我校共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共382名。
四、工作要求
1.认真执行国家推免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做好2022年推免生工作,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推免生工作信息公开,政策规定透明,名额和推荐方案公开,推荐工作公平公正。教务处、研究生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并对拟推荐名单等推免工作重要事项等按要求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间接收异议和申诉。
3.学生提交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签署的《南京邮电大学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承诺书》,如出现违背承诺书的行为,将计入学生诚信档案。
4. 根据学校颁布的《南京邮电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校研发〔2019〕18号)精神,请各学院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五、具体时间安排
1.学校召开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免工作相关事宜。
2.各学院于9月10日(星期五)16:00前将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名单、学院推免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后上网公示。
3.各学院于9月13日(星期一)前完成学院级推荐工作并组织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填写《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于16:00前将推荐表、推免生信息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4.学校于9月15日(星期三)召开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各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初步确定推免生名单、备选名单和备选顺序。
5.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于9月16日(星期四)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推免生名单、备选名单和备选顺序,并按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六、工作纪律
1.认真执行教育部、教育厅推免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推免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掌握推荐和接受条件、标准和方法、程序,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
2.学院应严格按公布的方案完成学院的考核推荐工作,维护推免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得擅自“截流”推免生名额,甚至照顾各种关系。
3.要加强对推荐环节的监督,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证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校纪委对推免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5.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附件一:南京邮电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1年9月9日
附件一:
南京邮电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叶美兰
副组长:蒋国平、荆晅、孙力娟
成 员:郑宝玉、赖文勇、沈建华、张 敏、郭宇锋、李晓华、范结兵、李 飞、邵 曦、刘蕾蕾、陈 志、徐丰羽、沈清明、陆 音、刘胜利、苗立志、高 辉、卢 锋、周晓剑、王子敏、刘晓峰、陈 琳、张刚要、徐 欣、肖 建
秘书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