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关于组织核对毕业班学生自主个性化学习分的通知

发布者:综合科发布时间:2025-04-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2021级本科学生即将毕业,请组织相关学生核对自主个性化学习分和素质拓展与创新学分获得情况,发现问题及早采取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创新拓展(自主)学习实施办法》规定,创新拓展模块要求2021级各专业学生通过经典阅读、各类竞赛、科技成果与授权专利、科技创新活动、论文发表、证书认证、创新研修课程等自主个性化学习方式获得至少10个学习分,按10个学分计入成绩单,并按照获得学习分数量记载成绩。为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思想道德素质及知识文化修养,规定通过经典阅读获得的学分不少于2学分(每学年至少获得0.5学分);通过劳动实践获得不少于1个学习分;为强化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培养,规定通过科技成果与专利、论文发表、竞赛、创新研修课程及科技创新获得的创新类学习分不少于2个,学院层面及社团级别获得的学习分最多记2具体成绩记载标准如下:

学习分

成绩

备注

累计学习分<10

不及格

 

10≤累计学习分<11

及格

经典阅读学习分<2

或 劳动实践学习分<1

或 创新创业类学习分<2

成绩为不及格

11≤累计学习分<13

中等

13≤累计学习分<15

良好

累计学习分≥15 

2≤创新创业类学习分<4

良好

累计学习分≥15 

创新创业类学习分≥4

优秀

请学院组织核查2021级学生自主个性化学习分获得情况,对于未达到学分标准的学生进行统计汇总,填写《2021级自主个性化学习分未达标学生情况统计表》,细化落实解决方案,通过各种途径及早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学生因此影响毕业。此表格电子版请于2025514日(第十三周周三)前邮件发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jwc-jwglk@njupt.edu.cn)。

备注:1、目前学校关闭了自主分系统外网访问,仅可用学校内网登录或上传数据。

2、学生如果完成了某项自主学习分且学生本人在自主分系统内查询不到该项自主学习分,请联系对应认定单位完成该自主学习分的上传工作(自主学习分对应的认定单位详见附件“自主分考核标准一览表”的“认定单位”一列)。

3、各自主分认定单位请及时查看并删除账号下紫色的错误数据,以免影响后续数据导入。

附件12021级学生自主个性化学习分审核情况统计表

附件2自主分考核标准一览表

附件1-2020级学生自主个性化学分审核情况统计表.doc

自主分考核标准一览表(2025.1.13).xls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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