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要求,规范和加强大学生实习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企业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6月12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定》相关情况,杨树兵副厅长作综合发布。
据介绍,江苏出台《规定》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大学生实习实践制度的工作部署,规范和加强大学生实习管理,保障大学生实习合法权益,提升大学生就业岗位适配性。《规定》共分五章,二十六条,从总体要求、组织管理、权益保障、支持举措等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大学生实习管理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系统阐述。
《规定》首次实现针对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等各学段全日制大学生的实习管理全覆盖,明确了主管部门、高校、企业、师生等主体在大学生企业实习工作中的权责义务,加强对学生实习过程中人身安全、劳动报酬、责任保险等权益保障。
近期,省教育厅依据《规定》任务要求,会同省工信厅认定了20个省级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下一阶段,省教育厅将持续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督促各高校严格参照《规定》要求,规范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动高校实习实践育人水平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负责人,省教育厅高教处、省工信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中央驻苏媒体及省市20余家媒体单位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江苏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