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业绩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部署,现对各学院承担的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工作业绩点进行统计。
一、统计依据
请各学院以《南京邮电大学业绩计算暂行办法》(校人发〔2011〕2号)第二条关于教学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为依据,统计教学工作业绩点。
二、统计时间范围
2016年8月29日至2017年2月19日
三、具体统计要求
(一)教学工作业绩点
本次教学工作业绩点计算细化为4个方面,分别为课程中理论课(表1-1)、课程中实验课(表1-2)、独立设课实验(表1-3)、实践教学(表1-4)。按照相应的统计和填表说明分别填入相应的数据,并将统计的汇总数据填入《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工作业绩点统计表》中的总表。
具体要求:
1.各学院可从正方教学管理系统——选课管理——选课课程调整——必修课课程调整(开课学院)/全校性公选课课程调整模块中导出应统计学年学期本学院承担教学工作的基础数据作为参考,并结合实际教学情况核对相关信息(例如:授课教师、理论课、实验课课时分配等)。
2.教学工作业绩点统计到每名教师,各学院需填写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点汇总表,区分每名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点的J1、J2,并请教师签字确认。
3.教师承担国际生教学工作的,统计业绩点时需单列,在原核算基础上乘以4倍系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国际生业绩点”。
4.单独开班的重修课程单独统计。
5.原人口教师开设的单独开班的重修课程单独统计(便于相关教师根据计算结果进行对比、选择)。
6.涉及给海外学院学生授课相关业绩点计算,由海外学院单独通知各教学单位进行核算,审核后汇总至教务处。
7.根据学校规定,以下课程不在本次统计范畴内:
通达学院学生修读的课程、海外学院学生修读的美方课程(即课程号以K或H14开头课程);
计算机应用基础能力考核课程;
辅修课程(课程号以F开头的课程)。
(二)其他
1.原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教师,各学院需统计每名教师南邮算法教学工作业绩点及原人口学院算法教师教学工作量。分别在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点汇总表中对是否为原人口学院教师进行标注,并填写原人口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表。
2.党政管理人员、年薪制人员承担教学工作的,各学院需根据人事处提供的具体名单,统计教学工作业绩点,并在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点汇总表中对是否为党政管理人员、年薪制人员进行标注。
四、填表注意事项
(一)因表格中已嵌入统计公式,请各学院在填表过程中不要删除或更改表格结构,以免带来不必要麻烦。同时因部分表格在计算中需要运行宏,请将宏安全性设置为“低”,具体方法:工具--宏--安全性--安全级--低。大家在填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总表中罗列的审核或提供单位。
(二)各学院先行填表,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
(三)如有学院交叉等问题需要与相关学院协商解决,并提交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材料。
(四)填表当中如有疑问,请与总表中列举的审核单位或部门沟通咨询。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一)提交时间:
2015年12月2日前报教学工作业绩点(表1-1、表1-2、表1-3、表1-4、),教师本科教学工作业绩点汇总表、原人口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表。
(二)提交形式:电子文档及签字盖章文稿1套。
电子文档请发邮箱:jwc-zhk@njupt.edu.cn,相关数据核对无误后,纸质稿请送至教务处综合科(行政南楼252),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5866259。
配套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命名规范:原文件名后加(总表中单位序号、学院简称和时间)。如“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业绩点统计表(1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12.2)”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