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15〕28号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5〕7号)文件精神,为鼓励教师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研究性教学与学习,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形成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内涵建设新亮点,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教育发展水平,提高学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省级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校级重点教改课题(含重点招标课题)中择优遴选推荐申报,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各类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的高等教育教改课题,没有鉴定结题或经教育厅审核未能通过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
二、立项要求
1.课题选题应依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江苏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和我校的实际情况,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
2.课题立项的基本要求为:
(1)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力量,学校积极支持,在人员、经费和条件等方面有保障措施。
在上述条件基础上,根据课题的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践性,遴选出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和重中之重课题。重中之重课题原则上需两所及以上高校(单位)共同申报、研究。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3.课题选题请参照《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具体课题名称由申报者自定。
三、课题人员
课题主持人原则上须具有高级职称,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且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课题参与人员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课题研究经验,并能够实际投入研究工作。
四、申报数量
我校申报限额为6项。相关人员可争取通过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会、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省高等教育学会、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等渠道积极申报。
五、申报办法
学校结合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组织申报,将《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见附件2)作为学校教改项目补充指南,申报省级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的请在省指南编号前加“S”。各学院(部)、各单位组织教师紧扣省指南和校指南先行申报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在评审出的校级重点项目(含重点招标课题)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课题。已经立项在研的校级重点项目若与省指南一致,可根据省指南直接填报《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进行申报,并将与2015年评审出的重点项目一起择优推荐上报。
六、立项建设
获选的省教改课题由学校按要求负责实施,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省重中之重课题和省重点课题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4年,学校按1∶1给予经费配套(对于相关研究会已给配套经费的推荐项目,学校不再重复配套)。
七、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新报项目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1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指南》填报《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在研项目直接填报《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均1式3份)。
2.拟申报省级课题的,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一式1份,按序装订成册)。
3.《申请表》及《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同时报电子文档。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集中装袋,贴上统一标识(见附件5)。
4.请各学院(部)于6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集中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提供电子文档。学校将组织遴选并公示遴选结果,无异议后组织推荐上报的课题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在6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车艳联系电话:85866683
电子信箱:jwc-jxyjk@njupt.edu.cn。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docx
3.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doc
4.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5.申报材料袋统一标识.doc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