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课程试题(卷)库建设是规范考试制度、深化教学改革的需要,也是实行教考分离、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的需要。为做好试题(卷)库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规划与建设
第一条 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在制定课程建设规划时制定相应课程的试题(卷)库建设规划,规划中应写明建设试题(卷)库的课程名称、完成期限及负责人。
第二条 各学院负责试题(卷)库建设的领导和评审工作。建设试题(卷)库的课程成立由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和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课程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负责。试题(卷)库建设工作小组承担申报立项、建设等具体工作。
第三条 立项与验收。每学年开始的九月份各学院申报当年的课程试题(卷)库立项,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实施建设。每项试题(卷)库建设必须在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第二年的十一月学校验收。
第四条 品牌、特色专业主干课程和校级骨干课程都必须有课程的试题(卷)库,并将试题(卷)库建设作为骨干课程或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验收的内容之一。
第五条 鼓励课程使用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成熟试题库,优先使用教育部推荐的优秀试题库。
第六条 试题(卷)库建设原则上在“十一五”期间分三期完成建设任务。试题(卷)库建设第一期主要是通识基础课中的主要课程和校级骨干课程,第二期是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中的主干课程,第三期是专业方向课及其他课程。
第七条 已建成的试题(卷)库应随形势发展不断修改完善,积累试题,扩充内容,试卷库应向试题库方向扩展。
二、规格与要求
第八条 试题应有较强的科学性、思想性,能反映学科发展的新成就。试题应具有各种难度等级,重在考核学生对知识的理解程度,特别是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第九条 试卷必须紧扣课程教学大纲,符合教学现状,既有广度又有深度;要有覆盖面,能检查学生掌握大纲规定的知识范围,难易适当。
第十条 试题(卷)库中的试题要通过实践的检验。运用试题(卷)库中的试题组卷的考试,要求做到信度较高、效度良好、区分度正常。每份试卷要有试题的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
第十一条 试卷的形式规范。每份试卷按学校规定的试卷格式输入计算机存档,保证做到打印后可直接印刷。
第十二条 每门课程试题库中的试题不能少于800道,配有组卷原则和组卷方法,应有与之相适应的计算机管理软件。
第十三条 每门课程的试卷库应不少于20份试卷。每份试卷的主观题和客观题原则上各占50%(可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适当调整比例),考试用时控制在110分钟(英语为120分钟)。每门课程试卷库总题量的重复率不超过20%,试卷之间的试题重复率不超过10-15%。
三、验收与结项
第十四条 试题(卷)库建设完成,由学院向教务处申请验收结项,经教务处批准后由院(系)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应有不少于20%由教务处聘请的同行专家。专家评审时必须按建设试题(卷)库的规格要求,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地逐题逐卷审阅,并写出书面评审意见。评审合格结项后,方可用于考试。
四、试题(卷)库的管理
第十五条 试题(卷)库建成并验收合格后,由教务处登记备案。试题库、试卷库原件(即打印好的试卷)、备用电子文档等由开课学院负责管理及使用,指定专人保管,严格保密制度,保证题库的安全,做好使用记录。
第十六条 考试时,建立试题库的课程由学院抽题组成A、B试卷,报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审核批准;建立试卷库的课程由负责保管的专门人员抽卷(同一试卷四年内不得重复使用),报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长审核批准。各学院在利用试题(卷)库时,可根据实际授课内容的更新等因素,允许不超过30%的内容充实和更新。
第十七条 试题(卷)库的建设应是一个动态过程,各学院应根据课程教学内容改革及学生学习情况变化对试题(卷)库及时进行充实、调整和更新。
五、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